政體和政策

樓房

说明

擁有至少兩個獨立區域的所有城市+1 住房。

歷史背景

當人們蜂擁來到羅馬周邊區域時,他們不得不居住在一種由石塊和混凝土(由羅馬人發明)建成的公寓建築中,這種被稱為「樓房」的公寓逐漸演變成中低層平民的住所。它們一般高5-6層(但有的會更高),一層為商鋪,商鋪上面是住房…離地面越近越好。但,樓房易倒塌,火災更是其常見的危險。奧古斯都和隨後的尼祿由此制定了建築標準;儘管如此,到4世紀時,羅馬城估計仍有約42000-46000座樓房。